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或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而如果是下班后在宿舍内突发疾病死亡,单位不承担责任,不算工伤。但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也应视同工伤。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下班后,职工自己在宿舍内突发疾病死亡的,是不算工伤的,单位没有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拓展延伸
突发疾病在工人宿舍肆虐,引发安全警示
突发疾病在工人宿舍肆虐,引发安全警示。近期,一连串的突发疾病事件在工人宿舍中不断发生,并导致了多人的不幸身亡。这一系列的事件引发了对工人宿舍安全状况的关注和警示。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并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包括对宿舍进行全面检查、提供医疗援助和加强卫生防疫措施等。同时,警方也加大了对此类事件的调查力度,以查明疾病的来源和原因。此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呼吁加强工人宿舍的管理和健康保障措施,以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结语
工人宿舍突发疾病事件频发,引发社会警示。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全面检查、提供医疗援助和加强卫生防疫。警方也积极调查,查明疾病来源和原因。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呼吁加强工人宿舍管理和健康保障,确保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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