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时,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首先,可以积极与对方协商并催促其履行债务。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申请支付令。如果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提起民事诉讼。三种方式可以依,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通常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我们的主要维权方式有:
1.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
2.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申请支付令;
3、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提起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银行流水能作为起诉借款人的证据吗?
银行流水记录了借款人的还款和取款记录,可以作为起诉借款人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而银行流水记录是经过银行审核和记录的客观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要求。
不过,银行流水记录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借款人是否存在借款行为或者借款数额是否属实。因此,如果要作为起诉借款人的证据,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银行流水记录在起诉借款人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确保判决的公正和正确。
结语
在遇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时,我们应该尽快采取行动,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或者凭借证据和对方信息向申请支付令或提起民事诉讼。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律诉讼中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