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以因各种原因中断或中止,但一旦中断原因消除,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
法律分析
未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仲裁时效计算方式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仲裁时效计算方式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关于仲裁时效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以劳动合同解除的实际日期为起点,计算一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后劳动者将无法再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二种是以劳动合同解除后的最后一次劳动报酬支付日为起点,计算一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后劳动者将无法再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具体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并可因特定情况中断或中止。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仲裁时效计算方式有两种,一是以实际解除日期为起点,一是以最后一次劳动报酬支付日为起点。具体计算方式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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