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抽逃出资具体的表现形式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以及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必须损害公司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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