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之间借贷的利率计算方式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协议确定,但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属于高利贷的,不受法律保护。
一、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欠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的,应当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从其约定,但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什么叫高利贷
一般情况下,借贷约定的月利率大于3%的,年利率大于36%就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作为借款人只需要偿还本金以及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就可以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三、哪些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的情况:1、借贷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此时借款人不用偿还利息;2、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视为没有利息,不用偿还;3、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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