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劳动合同中竞业条款要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必须有商业秘密或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权利的存在(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3)竞业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即劳动者竞业义务条款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2年自动解除。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4)竞业的范围、地域限于与用人单位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或业务领域及地域。超出这个范围即无效。(5)竞业期间,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作为对劳动者就业权利补偿,用人单位要给予承担竞业义务的劳动者以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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