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是必然无效的。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一、能否约定担保合同效力
能约定担保合同效力。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存在,一般来说,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即使双方在合同中声明,担保合同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国内贸易中还未承认担保的有效性,担保合同应当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
二、担保物权无效什么意思
是指,当事人进行的设定担保物权行为无效,如抵押,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债权到期抵押权什么时候到期
债权到期抵押权一般首先按照抵押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另外如果主债权到期消灭的,作为从权利的抵押权也一并到期。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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