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 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建立健全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新资助体系建立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基本建立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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