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下列费用:一是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围的费用;二是工伤保险基金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三是职工自行选择的高档次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因此,如果职工选择高档次的医疗服务项目或者医疗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围,那么这部分费用就需要由职工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下列费用:一是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围的费用;二是工伤保险基金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三是职工自行选择的高档次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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