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租房合同非必需材料,通过其他证据可以证实租赁事实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规定的租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