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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