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叨叨游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法律规定

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法律规定

来源:叨叨游戏网


法律分析: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1、单位盖章(一般为公章);2、单位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3、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