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驶证被扣12分,应当在暂扣驾驶证后15日内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法规学习。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3种观点: 驾照被扣12分不能开车,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一般情况下,驾照12分扣完后,C类驾驶证将会被暂扣,需要在15天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而A、B类驾驶证则会面临降级处罚,最高准驾车型将会被注销,驾驶人需要在30天内办理降级换证手续。驾照被扣12分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需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拿回了驾驶证才能开车。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资格暂时停止,此时驾驶车辆,如被交警部门查核属实,相当于无证驾驶。将扣留其车辆,并按无证驾驶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扣满12分要进行学习和考试。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被记满12分,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培训7天后,还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只考理论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人,则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1种观点: 驾驶证扣满12分不能开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员有哪些违章行为会被记12分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分离带掉头、转弯的;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照12分被扣完的做法如下:1、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3、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4、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由交管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在一个计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积记满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也就是科目一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那么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那么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net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