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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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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管辖是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如果仲裁机构不明确的可以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申请人所在地的来进行管辖处理,具体情况下不同的仲裁类型所认定的管辖情况不—样。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分几种情况确定管辖:1、当事人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的,由就近的海事管辖。其次,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2、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3、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的,由就近的海事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或者专门人民管辖。

第2种观点: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1、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有以下处理办法:(1)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2)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提出异议;(3)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二、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1、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提起诉讼;2、如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由二审作出二审判决,此判决为终审、有效判决;3、如认为二审判决有错误的,可申请再审,但一般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4、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协议是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作出裁定的,由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人民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第1种观点: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管辖是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如果仲裁机构不明确的可以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申请人所在地的来进行管辖处理,具体情况下不同的仲裁类型所认定的管辖情况不—样。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分几种情况确定管辖:1、当事人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的,由就近的海事管辖。其次,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2、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管辖。3、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的,由就近的海事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或者专门人民管辖。

第2种观点: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1、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有以下处理办法:(1)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2)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提出异议;(3)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二、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1、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提起诉讼;2、如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由二审作出二审判决,此判决为终审、有效判决;3、如认为二审判决有错误的,可申请再审,但一般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4、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协议是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作出裁定的,由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人民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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