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企业法人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是指首脑机构或主要管理机构。2、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第3种观点: 法人住所,是指法人主要长期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
第1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也有少数国家(如德国)规定法人可以有几个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_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第七十_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企业法人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是指首脑机构或主要管理机构。2、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1种观点: 法人住所,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住所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而各国规定又有所不同。在欧美发达国家,一般规定以法人的主事务所在地(即法人机关所在地,如董事会)为住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也有少数国家(如德国)规定法人可以有几个住所。确定法人住所的法律意义在于:1、决定债务履行地;2、决定诉讼管辖地;3、国际私法上决定准据法的根据;4、决定法人清算地。一、如何确定法人住所地目前国际上确定法人的住所地主要有以下三种标准:管理中心主义,即以管理中心地为法人的住所地。法人的管理中心地又称法人的主要事务所所在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法人的董事会所在地,作为决定和处理公司实务的机构所在地,是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中枢机构。营业中心主义,即以营业中心地为法人的住所地。营业中心地是公司进行生产、交易、投资或其他活动的地方。由法人章程所规定的住所地为主,管理中心地为辅。法人的住所章程对住所有规定时,以章程规定为准,若没有规定,则以其管理中心地为其住所。二、法人住所变更后管辖怎么处理法人的住所地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法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以注册登记地为其住所地。《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最高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2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也有少数国家(如德国)规定法人可以有几个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_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第七十_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最高人民确定的中级人民和基层人民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管辖。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第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管辖。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管辖。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第十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既可以成为原告,也可以成为被告。但要成为一个具体案件的原告,还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原告请求人民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发生争议或受到侵害的民事权益必须是自己的或依法受自己保护的民事权益,如果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属于当事人不合格,就不能作为原告向人民起诉。能够通过起诉成为民事案件原告的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 例如企业的筹备处、分支机构等不够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等。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认为侵犯了自己权益或与自己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明确,不能泛泛而指。如果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请求就无人承认,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必须具体,即原告通过诉讼要求达到什么具体目的。如果原告不提具体诉讼请求,人民也无从进行审理和裁判。所谓事实,是指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以及被告侵权的事实或与原告发生争议的事实。同时还包括证明案件事实存在的证据事实。所谓理由,就是原告为什么要向人民提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主要依据。如果原告提不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就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就有可能导致败诉。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事实理由”,而不是“事实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分不清起诉证据和胜诉证据的区别,把“事实根据”误认为就是胜诉证据。在起诉时就要求原告提供,否则就驳回原告的起诉,从而加重了当事人“告状难’。民事诉讼法摈弃“事实根据”;规定为“事实、理由”,就是为了明确,原告在起诉时只要能提出案件的事实和证明诉讼请求的理由,如果其他条件也符合的话,人民就应当依法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企业法人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是指首脑机构或主要管理机构。2、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第2种观点: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一、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规定期限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机关。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二、企业法人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退还诈骗金,不影响诈骗罪的既遂,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相关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公司的法定地址有且只能有一个。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注册的地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另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因此,公司的法定地址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注册的地址。正规的合法经营的公司只会有一个地址,而不会有多个地址。对于存在多个地址的公司,一般是所谓的皮包公司,是通过提供虚假的经营场所资料骗取登记注册的。一、公司设立的基本内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一节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二、公司设立的基本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第1种观点: 一、民法典的法人的住所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二、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在法人设立之初也可以这样说,法人有哪些种类的财产权取决于投资人投资什么样的财产);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承担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利。所以说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授权。进一步说是法定授权、定向授权、有限授权、特殊授权。或者说法人财产权是一揽子授权。授权的内容就是:投资人要将投资财产的占有权交付法人;接受投资的法人可以根据投资人授权将所接受的投资财产用于经营,无条件的用于承担法人自己的民事责任。既然是有限授权,那就是还有所保留。投资人授予法人的权利是法人财产权。投资人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第2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也有少数国家(如德国)规定法人可以有几个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_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第七十_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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