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尽管个体工商户有免税,但是税务登记证是必须办理的。从事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凡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应向地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地税税务登记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完整并随带有关资料送税务登记窗口审核,在通知期限内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证件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应携带以下资料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一)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私营企业):1、主管部门(仍须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批准文件;2、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3、验资报告;4、章程或合同(协议书);5、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申请注册登记的非核算分支机构);6、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护照);7、企业办税人员会计上岗证;8、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代码证;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个人合伙制企业,还须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合伙协议书。(二)纳入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1、社会团体登记证;2、技术监督局《统一代码证书》;3、社会团体法人及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4、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三)个体工商户:1、营业执照副本;2、业主身份证;3、店面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法律责任: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责令其纠正,并按照实际情况征收税款。建议还是应该按时进行税务登记。税务专员会给你核定纳税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税种、税率等。个体工商户还能享受国家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的免税。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2种观点: 个体户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尽管个体工商户有免税,但是税务登记证是必须办理的。从事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一、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跨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以下: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总之,个体工商户也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但不需要单独办理,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将会根据实际的资料一起办理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