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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增员网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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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  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  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2种观点: 社保增员申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4、新入职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新增员工社保办理流程:1、如果是首次参保的:(1)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者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2)如果是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要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如果是续保的:(1)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2)若是批量续保(10人以上的),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即Excel表,由单位自行制作);(3)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3种观点: 社保增员网上申报具体如下: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社保增加原因是什么:1、因为社保的基数年年都会涨,所以社保费就会涨;2、消费在涨,工资在涨,所以社会保障相对要提高;3、社保的缴纳是以员工的实发工资为缴纳基数的,由于每年的最低工资都在做相应的调整,社保的缴纳基数也会做出调整。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原本就有参加社保的人员,就直接申请开通,开通以后在网上办理业务增员,需要先将个人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即网上业务办理中的个人信息增加,然后点击增员,选择增加原因新参统,提交,一两天后查看提交信息,如有错误,系统会给予提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1种观点: 北京社保增员操作流程如下:1、如果是第一次参保的:(1)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者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2、如果是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要提供电子文本。3、如果是续保的:(1)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若是批量续保10人以上的,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2)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社保认证操作的条件:1、拥有有效的社保卡:社保认证需要使用社保卡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查询,因此需要拥有有效的社保卡;2、缴纳社保费用:社保认证需要核实个人社保缴纳情况,因此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社保费用;3、具备一定的社保缴纳年限:不同地区和可能会要求不同的社保缴纳年限,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保缴纳年限才能进行认证;4、具备一定的缴费基数:社保认证可能会要求具备一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地区和可能会有所不同;5、其他个人身份认证要求: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综上所述,社保认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的应用程序或网站而略有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3种观点: 办理流程是: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公司单位身份进入;2、如果员工以前在北京参加过社保的话,登陆后页面左侧有申报业务管理项,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然后填写员工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显示成功就可以了。3、员工从未在北京参加过社保的,页面左侧有申报业务管理项中有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填写该员工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分别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人员增加表》二项。4、申报当月25日之前公司相关人员携带打印的表格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去社保局递交相关资料。5、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每月5-25日可以登录使用。转入人员操作简单,几分钟即可操作完成。新参保的员工需要填写资料较多,还需员工提供社保电子照片。社保增员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增员,即转入,一种是新参统。普通增员针对非首次参保人员,新参统是只首次参保人员。(一)新参保人员增加1、打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2、在“申报业务管理”下,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填写参保人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3、在“业务报表查询下”,点击“个人信息登记表”,输入当前日期,点击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参保人、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分别签字。4、在“业务报表查询”下,点击“人员增加表”,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分别签字。5、登陆社保业务取号系统,预约收缴普通号,打印预约单。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预约单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二)普通增员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后,在”申报业务管理“下,选择”转入人员增加申报“。2、输入参保人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3、在“业务报表查询”下,点击“人员增加表”,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单位留存即可。(三)使用五险合一软件增员1、登陆“五险合一”软件,选择“数据采集”。2、在“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选择“个人信息录入”,根据表格要求填入参保人信息,并保存3、在“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下,选择“增员”,填写参保人员参保信息后,选中参保人,点击“增员”按钮。4、在“报表打印”菜单下,选择“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5、登陆社保业务取号系统,预约收缴普通号,打印预约单。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预约单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6、新参统人员还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加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起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社保缴纳方式的区别个人交社保的方式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找专门做个人社保代缴的人力资源公司挂靠代缴,另一种是在社保局个人窗口缴纳。这两种方式交社保有一些区别,大家可以按需选择。1、缴纳要求不同社保局个人窗口缴纳社保须为本地户口,外地人员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没有户口要求。2、属性本质不同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医疗报销比例是按企业职工的标准,还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退休后能够享受退休待遇也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窗口缴纳的社保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与职工保险是本质不同的两类分类,不能统一待遇。虽然个人缴纳社保也是参加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缴费基数、待遇跟职工的还是有所差别。3、缴费基数有区别个人窗口的社保有5个档可以选择,职工社保在最低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可以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不同决定所享受的待遇不同,基数越高,医疗、养老、生育等可享受的保额就越高。虽然这两种个人交社保方式有所区别,但是对于养老保险来说,缴费累计年限是计算工龄的依据,这两者都是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因此即使没有在单位上班,也要重视自己的社保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司法实践中,新增人员的社保办理,一般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的,特别是不同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同,所认定的缴纳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认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  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  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2种观点: 当劳动者在新公司就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根据规定为新员工购买社保。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社保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对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来说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怎么来进行操作。网上如何申报新增员工社保如果公司没有办理网上申报业务,那就先办理网上业务申请。需要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然后去社保局填写申请表。如果公司原本就有参加社保的人员,就直接申请开通,开通以后在网上办理业务增员,需要先将个人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即网上业务办理中的个人信息增加),然后点击增员,选择增加原因新参统,提交,一两天后查看提交信息,如有错误,系统会给予提示增员成功后,要向社保局提供增员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所在页面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要新参统的人员提供)相关知识: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1、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2、均等保险费制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因此,对于新增员工社保网上社保的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吧,现在互联网发达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在网上进行申报,这样比较方便快捷,也能提高用人单位的工作效率,希望大家能有清楚的了解。

第3种观点: 办理流程是: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公司单位身份进入;2、如果员工以前在北京参加过社保的话,登陆后页面左侧有申报业务管理项,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然后填写员工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显示成功就可以了。3、员工从未在北京参加过社保的,页面左侧有申报业务管理项中有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填写该员工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分别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人员增加表》二项。4、申报当月25日之前公司相关人员携带打印的表格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去社保局递交相关资料。5、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每月5-25日可以登录使用。转入人员操作简单,几分钟即可操作完成。新参保的员工需要填写资料较多,还需员工提供社保电子照片。社保增员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增员,即转入,一种是新参统。普通增员针对非首次参保人员,新参统是只首次参保人员。(一)新参保人员增加1、打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2、在“申报业务管理”下,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填写参保人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3、在“业务报表查询下”,点击“个人信息登记表”,输入当前日期,点击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参保人、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分别签字。4、在“业务报表查询”下,点击“人员增加表”,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分别签字。5、登陆社保业务取号系统,预约收缴普通号,打印预约单。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预约单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二)普通增员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后,在”申报业务管理“下,选择”转入人员增加申报“。2、输入参保人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3、在“业务报表查询”下,点击“人员增加表”,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单位留存即可。(三)使用五险合一软件增员1、登陆“五险合一”软件,选择“数据采集”。2、在“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选择“个人信息录入”,根据表格要求填入参保人信息,并保存3、在“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下,选择“增员”,填写参保人员参保信息后,选中参保人,点击“增员”按钮。4、在“报表打印”菜单下,选择“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5、登陆社保业务取号系统,预约收缴普通号,打印预约单。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预约单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6、新参统人员还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加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起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社保缴纳方式的区别个人交社保的方式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找专门做个人社保代缴的人力资源公司挂靠代缴,另一种是在社保局个人窗口缴纳。这两种方式交社保有一些区别,大家可以按需选择。1、缴纳要求不同社保局个人窗口缴纳社保须为本地户口,外地人员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没有户口要求。2、属性本质不同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医疗报销比例是按企业职工的标准,还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退休后能够享受退休待遇也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窗口缴纳的社保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与职工保险是本质不同的两类分类,不能统一待遇。虽然个人缴纳社保也是参加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缴费基数、待遇跟职工的还是有所差别。3、缴费基数有区别个人窗口的社保有5个档可以选择,职工社保在最低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可以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不同决定所享受的待遇不同,基数越高,医疗、养老、生育等可享受的保额就越高。虽然这两种个人交社保方式有所区别,但是对于养老保险来说,缴费累计年限是计算工龄的依据,这两者都是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因此即使没有在单位上班,也要重视自己的社保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司法实践中,新增人员的社保办理,一般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的,特别是不同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同,所认定的缴纳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认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  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  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2种观点: 社保增员申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4、新入职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新增员工社保办理流程:1、如果是首次参保的:(1)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者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2)如果是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要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如果是续保的:(1)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2)若是批量续保(10人以上的),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即Excel表,由单位自行制作);(3)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3种观点: 社保增员网上申报具体如下: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社保增加原因是什么:1、因为社保的基数年年都会涨,所以社保费就会涨;2、消费在涨,工资在涨,所以社会保障相对要提高;3、社保的缴纳是以员工的实发工资为缴纳基数的,由于每年的最低工资都在做相应的调整,社保的缴纳基数也会做出调整。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原本就有参加社保的人员,就直接申请开通,开通以后在网上办理业务增员,需要先将个人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即网上业务办理中的个人信息增加,然后点击增员,选择增加原因新参统,提交,一两天后查看提交信息,如有错误,系统会给予提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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