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三倍金额作为补偿。
此规定中的“退一赔三”并非强制退货,消费者和商家需自行商议决定。
其含义是无条件地向消费者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