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犯罪客体,即本罪主要针对的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与公共卫生安全;
2、行为方面,其主要内容在于违背相关法规,未按规定进行采血检测,导致损害他人健康;
3、责任主体,此罪的责任方主要指获准进行采血业务的法定机构;
4、心理状态,本罪的潜在心理状态主要为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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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