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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市申请工伤满足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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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伤残等级;2、参保人所在单位按期缴费社保费用;3、已确认并资料进机的老工伤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4、已进机的退休后初次诊断职业病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二、所需材料1、《工伤职工医疗费清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企业职工因工伤(职业病)使用特殊治疗(输血)申请单》;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4、《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5、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6、工伤职工就医的住院清单、会诊(检查)报告单出院证、门诊复式处方、病情证明、结算收据原件;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8、《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出具的判决书(涉及第三方责任赔偿)原件;9、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0、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供已审批的〈都市职工工伤旧伤复发备案表〉复印件。三、办理流程1、初次发生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2、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同意就医,出院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第2种观点: 一、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2、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4、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二、办理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相关法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如下: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认定后,一般由用人单位持《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领。劳动能力鉴定后,评定伤残等级的,单位可持《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领。一、工伤险的赔付标准工伤险的赔付标准取决于工伤的鉴定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工伤赔偿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工伤赔偿与劳务损害赔偿有如下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民法上的义务。

第1种观点: 一、成都市社保工伤报销资料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职工个人或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的,提交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二、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费用;2.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第2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和死亡工伤赔偿标准。如果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协商解决工伤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对于死亡工伤赔偿标准,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死亡原因,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分析一、关于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1. 如果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具体步骤如下:(1) 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向劳动局报告,并提供工伤认定书。(2) 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拓展延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治疗终结后180日内,工伤保险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和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治疗期间的生活费的支付标准。治疗期间,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的生活费与医疗费之和,按照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支付。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职工提供了明确的工伤报销流程和标准,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结语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和死亡工伤赔偿标准是关于工伤认定和赔偿的重要规定。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险的,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报工伤,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在鉴定后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3种观点: 一、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2、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4、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二、办理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相关法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1种观点: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携带资料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三、不用报销的医疗费不报销的七种情形是:自行到国内其它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的情形除外;非医保规定的自购药品;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人除外)、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第2种观点: 一、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1、如果单位为职工交了工伤险: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程序是:(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3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和死亡工伤赔偿标准。如果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协商解决工伤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对于死亡工伤赔偿标准,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死亡原因,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分析一、关于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1. 如果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具体步骤如下:(1) 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向劳动局报告,并提供工伤认定书。(2) 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拓展延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成都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伤残赔偿。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如拖延时间、拒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等。针对这些问题,成都劳动仲裁院加大了工伤仲裁力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用人单位遵守工伤保险法规,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合理的医疗待遇和伤残赔偿。结语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和死亡工伤赔偿标准是关于工伤认定和赔偿的重要规定。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险的,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申报工伤,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一、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伤残等级;2、参保人所在单位按期缴费社保费用;3、已确认并资料进机的老工伤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4、已进机的退休后初次诊断职业病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二、所需材料1、《工伤职工医疗费清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企业职工因工伤(职业病)使用特殊治疗(输血)申请单》;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4、《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5、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6、工伤职工就医的住院清单、会诊(检查)报告单出院证、门诊复式处方、病情证明、结算收据原件;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8、《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出具的判决书(涉及第三方责任赔偿)原件;9、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0、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供已审批的〈都市职工工伤旧伤复发备案表〉复印件。三、办理流程1、初次发生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2、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同意就医,出院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第2种观点: 办理时间: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线上查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

第3种观点: 一、工伤保险报销流程1、如果单位为职工交了工伤险: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程序是:(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门诊报销携带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三、住院报销流程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第1种观点: 成都市社保工伤报案流程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2、工伤认定管辖(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3、认定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第2种观点: 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三、护理费(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二)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1)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2)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四、交通费(一)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二)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三)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六、营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1、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但是,营养费是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来决定的。在特别的情况下,伤害重,未必造成残疾;伤害轻,未必不造成残疾。而且,从医学上和治疗的需要来说,也并非只要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达到残疾的程度,就必须支付营养费。因此,这里所说的伤残,不能机械地理解为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2、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七、伤残补助金1、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伤残补助金是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

第3种观点: 成都市社保工伤报案流程涉及两个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则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30日,自事法律分析成都市社保工伤报案流程:1.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1)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其法定义务。2.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1) 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结算凭证以及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3.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1)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2、工伤认定管辖(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3、认定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结语成都市社保工伤报案流程:1.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用人单位。2.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1) 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结算凭证以及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3.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1)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4)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2、工伤认定管辖:(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 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3、认定申请时限:(1)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1种观点: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携带资料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三、不用报销的医疗费不报销的七种情形是:自行到国内其它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的情形除外;非医保规定的自购药品;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人除外)、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第2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和死亡工伤赔偿标准。如果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协商解决工伤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对于死亡工伤赔偿标准,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死亡原因,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分析一、关于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1. 如果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具体步骤如下:(1) 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向劳动局报告,并提供工伤认定书。(2) 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拓展延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进行工伤认定调查。同时,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有义务提供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单、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会依法处理。在工伤认定调查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阻挠和干涉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接受工伤认定调查,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结语成都工伤社保报销流程和死亡工伤赔偿标准是关于工伤认定和赔偿的重要规定。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请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险的,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申报工伤,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市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二、成都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三、成都市工伤认定的程序与手续(一)成都市工伤认定的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第二步: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第三步:在60日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结论,由窗口工作人员将认定结论送达申请人。(二)成都市工伤认定的手续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职工个人或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

第1种观点: 成都工伤补贴申请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工伤职工需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用人单位需在门做出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结论后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工伤人员身份证、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工伤人员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开户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工伤法律分析一、关于成都工伤补贴申请步骤的说明:1. 当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2.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结论后,用人单位也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二、办理材料1、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及复印件;4、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5、工伤人员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之一,其中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已支持异地银行卡折发放);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名。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结语成都工伤补贴申请步骤如下:用人单位应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结论后,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办理材料包括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应提供的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及加盖公章、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及加盖公章、工伤人员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2种观点: 一、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职工个人或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二、成都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三、试用期能享受工伤保险吗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第3种观点: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成都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法律分析一、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1. 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2.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 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4. 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二、成都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三、试用期能享受工伤保险吗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拓展延伸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接受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阶段,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费。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试用期并不影响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综上所述,试用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结语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等。成都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试用期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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