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湖州职工有下列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等可以提取公积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三)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四)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符合上述(一)、(二)、(三)、(四)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调整租房提取最高限额。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含公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2、调整租房提取额度计算公式。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月缴存额的65%和最高限额三者之间取最小值。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通知》(苏房金〔2021〕25号)自2021年3月26日起正式实施。4、尚在有效期的租房委托提取,系统将根据最高限额和提取额度计算公式的调整规定,自动对职工租房委提金额进行调整,职工无须申请调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住房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支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浙江湖州住房公积金线下提取流程如下: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综上所述,在公积金的线下提取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和租赁自住住房的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商品房需提供预付款税务收据、购房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等。购买外地商品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拓展延伸湖州公积金提取变更影响及应对措施湖州公积金提取的变更对居民产生了重要影响。根据新,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和额度都发生了变化。首先,公积金提取的用途受到,只能用于购房、还贷、大病医疗等特定用途。其次,提取额度也有所调整,根据个人缴纳的时间和金额来确定提取比例。这对于原计划提取公积金用于其他消费或投资的人来说是一个挑战。为了应对这一变化,居民可以考虑调整自己的财务规划,合理规划公积金的使用,确保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利用公积金。此外,可以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律师,了解新的具体细则,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结语根据湖州公积金提取的变更,居民需注意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额度的变化。提取用途为购房、还贷、大病医疗等特定用途,提取比例与个人缴纳时间和金额相关。调整财务规划、合理利用公积金并咨询专业顾问可帮助居民应对变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湖南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指湖南省最近对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最新和规定的调整和更新,包括提取条件的调整、提取范围的扩大以及提取手续的简化。具体的新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律师获取最准确和最及时的信息。湖南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指湖南省针对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最新和规定。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编辑,我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湖南省最近对公积金提取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更新。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新规定:1. 提取条件的调整:湖南省可能对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进行了调整。例如,可能会修改提取的目的、提取的金额、提取的时间等。2. 提取范围的扩大:湖南省可能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使更多的人可以申请提取。例如,可能会增加了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提取项目,如购房、租房、教育、医疗等。3. 提取手续的简化:湖南省可能对公积金提取的手续进行了简化和优化,以提高提取效率和便利性。例如,可能会减少提取所需的材料、简化申请流程等。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具体的新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湖南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我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咨询一位当地的律师,以获取最准确和最及时的信息。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湖南公积金提取新实施细则是指根据湖南省相关和法规,对公积金提取方面进行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根据新,湖南地区的公积金提取将有新的要求和。例如,根据个人情况和提取原因的不同,提取金额可能会有;同时,提取申请的材料和流程也会有所变化。新的实施旨在更好地管理和保障公积金的使用,确保公积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公众需要了解并遵守新,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提取申请的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湖州 公积金 基数计算方式是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 平均工资 ,缴存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且最低不得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 标准。关于湖州公积金基数计算方式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湖州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且最低不得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湖州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条件 (一)单位依法建立 住房公积金 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根据规定,调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湖州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 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1)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2)材料不全的告知补正(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审批办结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四、湖州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 直辖市 批准。 《 浙江 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三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市(县)可以按省规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公积金和 社保 都是一样的,都是有缴存基数,按照基数的缴存比例来缴纳需要的费用,公积金的缴存费用全部都是进入到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分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或不少于20%的首付款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婚的,需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且能共享的情况下,职工可登陆省政务网直接申请。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3)已婚的,需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注意事项∶(1)如提取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2)属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第二条资料里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问: 提取公积金冲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市以外)所需的资料?(1)异地公积金借款合同;(2)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的还贷明细并盖章;(3)提取人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注意事项∶如借款人为婚前贷款,配偶提取冲还贷款需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本人当场签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的可以提取。如申请人及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只能按冲还公积金贷款执行。(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同一小区汽车库或汽车位)。申请人及配偶双方不能重复提取,即不能以各自名下一套住房分别来提取物业费。(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房屋另有共有产权人的,任何一方只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如何规定的?(1)从执行时间开始,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2)为方便缴存职工,从2014年起该实施后一直未提取的,在时间上可以合并提取。(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按还清后次月计算。(4)物业费提取按照实际支付的月份或年度费用为准。(5)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时间确定为本办法实施后所支付的年度物业费(2014年物业费提取从1月算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额度如何规定的?(1)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一年及以上实际支付的物业费。(2)提取金额上限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最高住房面积与物业费最高标准执行。目前,提取金额最高每年不得超过3456元(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上限144平方米×最高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月收费2元计算)。(3)支付金额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提取,即物业费的金额(金额提至元)。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第一项 调整异地购房(含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取消“按年商贷提取”条件中“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需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第二项 购买同一住宅小区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同一小区内具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湖南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指湖南省最近对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最新和规定的调整和更新,包括提取条件的调整、提取范围的扩大以及提取手续的简化。具体的新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律师获取最准确和最及时的信息。湖南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指湖南省针对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最新和规定。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编辑,我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湖南省最近对公积金提取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更新。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新规定:1. 提取条件的调整:湖南省可能对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进行了调整。例如,可能会修改提取的目的、提取的金额、提取的时间等。2. 提取范围的扩大:湖南省可能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使更多的人可以申请提取。例如,可能会增加了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提取项目,如购房、租房、教育、医疗等。3. 提取手续的简化:湖南省可能对公积金提取的手续进行了简化和优化,以提高提取效率和便利性。例如,可能会减少提取所需的材料、简化申请流程等。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具体的新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湖南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我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咨询一位当地的律师,以获取最准确和最及时的信息。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湖南公积金提取新实施细则是指根据湖南省相关和法规,对公积金提取方面进行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根据新,湖南地区的公积金提取将有新的要求和。例如,根据个人情况和提取原因的不同,提取金额可能会有;同时,提取申请的材料和流程也会有所变化。新的实施旨在更好地管理和保障公积金的使用,确保公积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公众需要了解并遵守新,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提取申请的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分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或不少于20%的首付款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婚的,需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且能共享的情况下,职工可登陆省政务网直接申请。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3)已婚的,需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注意事项∶(1)如提取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2)属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第二条资料里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问: 提取公积金冲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市以外)所需的资料?(1)异地公积金借款合同;(2)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的还贷明细并盖章;(3)提取人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注意事项∶如借款人为婚前贷款,配偶提取冲还贷款需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本人当场签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的可以提取。如申请人及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只能按冲还公积金贷款执行。(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同一小区汽车库或汽车位)。申请人及配偶双方不能重复提取,即不能以各自名下一套住房分别来提取物业费。(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房屋另有共有产权人的,任何一方只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如何规定的?(1)从执行时间开始,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2)为方便缴存职工,从2014年起该实施后一直未提取的,在时间上可以合并提取。(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按还清后次月计算。(4)物业费提取按照实际支付的月份或年度费用为准。(5)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时间确定为本办法实施后所支付的年度物业费(2014年物业费提取从1月算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额度如何规定的?(1)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一年及以上实际支付的物业费。(2)提取金额上限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最高住房面积与物业费最高标准执行。目前,提取金额最高每年不得超过3456元(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上限144平方米×最高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月收费2元计算)。(3)支付金额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提取,即物业费的金额(金额提至元)。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第一项 调整异地购房(含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取消“按年商贷提取”条件中“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需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第二项 购买同一住宅小区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同一小区内具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第3种观点: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须满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必需是无房的,经授权管理核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网查询结果确定是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2、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3、需要准备的材料: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房租完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携带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4、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影响:1、公积金提取被暂停:在还款期间,如果贷款人有逾期的情况,公积金中心将暂停公积金提取,直到正常还贷;2、收取逾期利息:公积金逾期需要缴纳贷款利率上浮50%的罚款利息;3、长期逾期将处理抵押品:非恶意的长期逾期,银行可以将房产拍卖用于弥补公积金中心的损失;4、影响担保人信用:公积金贷款往往需要提供担保人,当贷款人逾期时,担保人的信誉也会受到影响;5、造成不良记录:公积金贷款逾期,逾期记录将上传到人行征信中,这样对于以后申请贷款的影响是比较大的。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由于贷款成本比商业贷款低,大部分人都愿意选择公积金贷款。但因为贷款周期长,如果一时之间经济困难就很容易出现逾期。【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分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或不少于20%的首付款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婚的,需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且能共享的情况下,职工可登陆省政务网直接申请。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3)已婚的,需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注意事项∶(1)如提取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2)属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第二条资料里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问: 提取公积金冲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市以外)所需的资料?(1)异地公积金借款合同;(2)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的还贷明细并盖章;(3)提取人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注意事项∶如借款人为婚前贷款,配偶提取冲还贷款需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本人当场签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的可以提取。如申请人及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只能按冲还公积金贷款执行。(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同一小区汽车库或汽车位)。申请人及配偶双方不能重复提取,即不能以各自名下一套住房分别来提取物业费。(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房屋另有共有产权人的,任何一方只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如何规定的?(1)从执行时间开始,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2)为方便缴存职工,从2014年起该实施后一直未提取的,在时间上可以合并提取。(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按还清后次月计算。(4)物业费提取按照实际支付的月份或年度费用为准。(5)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时间确定为本办法实施后所支付的年度物业费(2014年物业费提取从1月算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额度如何规定的?(1)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一年及以上实际支付的物业费。(2)提取金额上限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最高住房面积与物业费最高标准执行。目前,提取金额最高每年不得超过3456元(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上限144平方米×最高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月收费2元计算)。(3)支付金额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提取,即物业费的金额(金额提至元)。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第一项 调整异地购房(含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取消“按年商贷提取”条件中“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需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第二项 购买同一住宅小区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同一小区内具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第3种观点: 浙江湖州住房公积金线下提取流程如下: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综上所述,在公积金的线下提取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浙江湖州的公积金怎么提取的,手续流程??浙江湖州的公积金怎么提取的,手续流程?公积金提取分很多情况,以农村建房、翻建住房、大修理住房为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1、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建房的,提供《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农村拆迁安置建房协议书》审批文件中的一项,或者由乡镇以上(含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也可办理提取。2、如属大修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并提供危房鉴定证明原件;3、夫妻双方要提取的请出示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4、属建房、翻建住房的,提取截止到上述有效证明批准或签订时间后一年,属大修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鉴定证明所载明的时间后一年。其他说明1、婚前购买单独产权的,婚后可以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2、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只能为共有权人的其中一方提取。3、属再次以该套住房支付物业费申请提取时不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只需提供载明详细地址与业主姓名的物业费税务以及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4、提取本人余额不足的,可由配偶方补提,但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如提取后,封存职工账户内余额不足100元的可销户提取。5、缴存职工违反本办法,采取欺骗手段,以支付物业费名义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收回所提用于支付物业费的住房公积金,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三年内不再受理该缴存职工及配偶以支付物业费名义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湖州职工有下列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等可以提取公积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三)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四)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符合上述(一)、(二)、(三)、(四)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后的还款时间及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购买商品房的: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湖州职工有下列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等可以提取公积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三)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四)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符合上述(一)、(二)、(三)、(四)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3种观点: 浙江湖州住房公积金线下提取流程如下: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综上所述,在公积金的线下提取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如下: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提取公积金条件有哪些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第2种观点: 浙江湖州住房公积金线下提取流程如下: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综上所述,在公积金的线下提取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5、购买新房、二手房;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8、还贷委托提取;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分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或不少于20%的首付款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婚的,需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且能共享的情况下,职工可登陆省政务网直接申请。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3)已婚的,需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注意事项∶(1)如提取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2)属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第二条资料里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问: 提取公积金冲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市以外)所需的资料?(1)异地公积金借款合同;(2)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的还贷明细并盖章;(3)提取人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注意事项∶如借款人为婚前贷款,配偶提取冲还贷款需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本人当场签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的可以提取。如申请人及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只能按冲还公积金贷款执行。(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同一小区汽车库或汽车位)。申请人及配偶双方不能重复提取,即不能以各自名下一套住房分别来提取物业费。(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房屋另有共有产权人的,任何一方只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如何规定的?(1)从执行时间开始,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2)为方便缴存职工,从2014年起该实施后一直未提取的,在时间上可以合并提取。(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按还清后次月计算。(4)物业费提取按照实际支付的月份或年度费用为准。(5)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时间确定为本办法实施后所支付的年度物业费(2014年物业费提取从1月算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额度如何规定的?(1)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一年及以上实际支付的物业费。(2)提取金额上限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最高住房面积与物业费最高标准执行。目前,提取金额最高每年不得超过3456元(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上限144平方米×最高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月收费2元计算)。(3)支付金额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提取,即物业费的金额(金额提至元)。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第一项 调整异地购房(含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取消“按年商贷提取”条件中“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需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第二项 购买同一住宅小区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同一小区内具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分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或不少于20%的首付款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婚的,需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且能共享的情况下,职工可登陆省政务网直接申请。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3)已婚的,需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注意事项∶(1)如提取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2)属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第二条资料里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问: 提取公积金冲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市以外)所需的资料?(1)异地公积金借款合同;(2)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的还贷明细并盖章;(3)提取人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注意事项∶如借款人为婚前贷款,配偶提取冲还贷款需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本人当场签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的可以提取。如申请人及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只能按冲还公积金贷款执行。(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同一小区汽车库或汽车位)。申请人及配偶双方不能重复提取,即不能以各自名下一套住房分别来提取物业费。(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房屋另有共有产权人的,任何一方只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如何规定的?(1)从执行时间开始,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2)为方便缴存职工,从2014年起该实施后一直未提取的,在时间上可以合并提取。(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按还清后次月计算。(4)物业费提取按照实际支付的月份或年度费用为准。(5)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时间确定为本办法实施后所支付的年度物业费(2014年物业费提取从1月算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额度如何规定的?(1)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一年及以上实际支付的物业费。(2)提取金额上限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最高住房面积与物业费最高标准执行。目前,提取金额最高每年不得超过3456元(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上限144平方米×最高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月收费2元计算)。(3)支付金额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提取,即物业费的金额(金额提至元)。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第一项 调整异地购房(含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取消“按年商贷提取”条件中“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需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第二项 购买同一住宅小区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同一小区内具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居民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是其余的有效的居留证件;装修施工合同或者是工程预算表;装修税控的或者是购买材料;房产证,新房没有可用购房和交房通知书代替。方法如下:1、公积金中心中提取:外市户口的职工离职以及普通职工离职退休这两种公积金可以直接通过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约提取;2、银行提取:公积金可以通过建设银行预约处理,职工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到附近可办理该业务的银行网点进行办理提取;3、线上提取:公积金可以在线上提取,职工需要先在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填写相关信息,就可以通过相关软件进行线上提取。预约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如下:职工需要带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的身份证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购房的合同,首期购房的或者收据,收入的证明;绑定的银行还款账户(必须是由借款人提供的本地银行账户),个人名下的房产情况证明和个人信用报告的原件;承办业务的银行要求的其他证件和相关材料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分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或不少于20%的首付款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婚的,需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且能共享的情况下,职工可登陆省政务网直接申请。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3)已婚的,需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注意事项∶(1)如提取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2)属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第二条资料里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问: 提取公积金冲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市以外)所需的资料?(1)异地公积金借款合同;(2)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的还贷明细并盖章;(3)提取人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注意事项∶如借款人为婚前贷款,配偶提取冲还贷款需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本人当场签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的可以提取。如申请人及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只能按冲还公积金贷款执行。(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同一小区汽车库或汽车位)。申请人及配偶双方不能重复提取,即不能以各自名下一套住房分别来提取物业费。(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房屋另有共有产权人的,任何一方只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如何规定的?(1)从执行时间开始,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2)为方便缴存职工,从2014年起该实施后一直未提取的,在时间上可以合并提取。(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按还清后次月计算。(4)物业费提取按照实际支付的月份或年度费用为准。(5)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时间确定为本办法实施后所支付的年度物业费(2014年物业费提取从1月算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额度如何规定的?(1)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一年及以上实际支付的物业费。(2)提取金额上限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最高住房面积与物业费最高标准执行。目前,提取金额最高每年不得超过3456元(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上限144平方米×最高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月收费2元计算)。(3)支付金额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提取,即物业费的金额(金额提至元)。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第一项 调整异地购房(含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取消“按年商贷提取”条件中“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需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第二项 购买同一住宅小区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同一小区内具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分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或不少于20%的首付款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婚的,需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且能共享的情况下,职工可登陆省政务网直接申请。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1)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2)《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3)已婚的,需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代领人身份证。注意事项∶(1)如提取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2)属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第二条资料里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问: 提取公积金冲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市以外)所需的资料?(1)异地公积金借款合同;(2)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的还贷明细并盖章;(3)提取人身份证;(4)已婚的,需结婚证。注意事项∶如借款人为婚前贷款,配偶提取冲还贷款需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配偶本人当场签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须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的可以提取。如申请人及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只能按冲还公积金贷款执行。(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含同一小区汽车库或汽车位)。申请人及配偶双方不能重复提取,即不能以各自名下一套住房分别来提取物业费。(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房屋另有共有产权人的,任何一方只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如何规定的?(1)从执行时间开始,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2)为方便缴存职工,从2014年起该实施后一直未提取的,在时间上可以合并提取。(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按还清后次月计算。(4)物业费提取按照实际支付的月份或年度费用为准。(5)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时间确定为本办法实施后所支付的年度物业费(2014年物业费提取从1月算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额度如何规定的?(1)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一年及以上实际支付的物业费。(2)提取金额上限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最高住房面积与物业费最高标准执行。目前,提取金额最高每年不得超过3456元(按市公布的普通住房上限144平方米×最高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月收费2元计算)。(3)支付金额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提取,即物业费的金额(金额提至元)。法律依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提取、贷款部分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第一项 调整异地购房(含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取消“按年商贷提取”条件中“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需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第二项 购买同一住宅小区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同一小区内具有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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