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机动车属于动产,具体如下:1、汽车属于动产,因为汽车移动后,其价值会受到影响或者贬值;2、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是移动后,其价值是否会受到影响或者贬值,所以汽车是动产。但由于汽车的价值比较高,所以享受了动产登记的待遇。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1、移动性。动产是可以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是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2、个别性。动产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个别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都是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准不动产。因为在我国车辆、船舶、航空器需要进行登记。但是在动产和不动产间区分的话,其属动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1种观点: 我国机动车的物权取得方式是以登记为前提,若当事人并办理机动车从登记,只是交付了机动车,则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不需要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情况(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四)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但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2、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标识的(不含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单位名称、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原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不变。3、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应在车身后部喷有与号牌字体相同,放大倍数应为号牌字体的2.5倍的放大号,字迹颜色应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厢式货车和封闭货车在车身两侧分别喷有统一的“厢式货车、封闭货车”字样;大型货车和大型客车车门两侧应喷有载重吨位及乘员人数字样,字迹要端正,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二、哪些情况一定要办理机动车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或迁入本市管辖区域的。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机动车产权变更不以登记为准吗 机动车产权变更不以登记为准,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 《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 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 机动车行驶证 ;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 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 行驶证 ,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 签注 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 找律师 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3种观点: 车辆登记是所有权登记。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要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发生排他效力,对抗善意第三人。其次关于车辆登记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一、车辆登记所需资料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1)车主为个人的,应提交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的,由暂住地派出所出具暂住证明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一份。(2)车主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代码证及复印件一份。及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由车管所统一提供)。2.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此表由车管所统一填写);3.机动车销售统一(第四联);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属进口车辆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原件);5.车辆购置税附加税证明(副本)属于免税车辆的,应提供免税证明(副本);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交警部门留存联)(交纳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保险公司)7.非免检车辆需到本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到本市交警大队车管大厅办理落户。8.办理新车落户前需要对车辆车架号拓印、照相。二、车辆登记证的内容登记证书内容:(1)机动车登记编号、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2)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3)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4)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5)机动车的使用性质;(6)机动车获得方式;(7)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8)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9)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10)机动车外形,主要是保留机动车的照片;(11)注册登记的日期;(12)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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